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2021年11月21日九寨沟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
任命:
李为仁同志为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赵顺勇同志为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骆志权同志为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 飞同志为九寨沟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
孔 勇同志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刘明清同志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黎永胜同志九寨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职务;
泽仁果同志九寨沟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九寨沟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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